吉林省温泉医院消防改造及污水处理补助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温泉医院的委托,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以吉财采计X[20160423]-10295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对吉林省温泉医院消防改造及污水处理补助项目(消防改造工程补助)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林省温泉医院消防改造及污水处理补助项目,第一包:消防改造工程补助控制价39.9986万元;第二包:污水处理工程补助控制价59.9996万元。
2.2工期要求:第一包:消防改造工程补助工期40天;第二包污水处理工程补助工期30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4建设地点:吉林省温泉医院。
3、合格的投标人
第一包:消防改造工程补助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申请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或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3、2014、2015)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2014、20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吉企业:
3.3.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第二包:污水处理工程补助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申请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3、2014、2015)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2014、20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入吉企业:
3.3.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所有标段),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亲自到场须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及合格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13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
将于2016年6月28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温泉医院
地 址:吉林省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15844951588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6室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传 真: 0431-81150785
联系 人:林叶
招标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