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15-2016年政府指定弱电管道施工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2015-2016年政府指定弱电管道施工项目 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 项目预算:约1731万元,最终预算以中国联通衡阳市分公司项目投资以及实际需求为准。 1.4 项目建设地点:衡阳市区、衡山、祁东、常宁、衡阳县、衡东县城区主干道路 1.5 工程质量:合格 1.6 工期要求:六十天 1.7 工作内容:通信管道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施工总承包方式 1.9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 拟分配区域 预算金额(万元) 1 标段1 祁东县 400 2 标段2 衡东县 300 3 标段3 衡山县 300 4 标段4 常宁市 200 5 标段5 衡阳县 400 6 标段6 市区 131 2、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是县委县政府红头文件指定的通信管道施工单位。 2.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3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供应商纳税资质要求 如供应商是增值税纳税人,则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如供应商暂不是增值税纳税人,则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①如国家“营改增”试点工作覆盖供应商所属行业或注册地,供应商应具备立即申报并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能力; ②投标单位需向招标人书面承诺:从国家颁布“营改增”试点工作覆盖供应商所属行业或注册地的时点开始90个自然日之内,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否则,在投标单位中标的前提下,投标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招标人将终止与投标单位的合作,取消已签订的合同,或者将合同金额的17%作为商业折扣,直接从合同金额中予以冲减。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向参与此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6年5月 31日至2016年6月 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购买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汇款,收款信息见7、联系方式。 3.3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发售,发售时间从【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 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 3.4★特别提醒: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6日北京时间10:00时之前完成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https://()】 户名: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东塘支行 账 号:800089824108010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2016年5月31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