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堆场扩建(二期)工程已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以行政许可[2012]2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78969633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港滨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受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堆场扩建(二期)工程位于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预留堆场区域,需建设堆场面积约为51万平方米,地基处理面积约为39.2万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经三路东侧,纬五路南侧,需要建设约28万平方米堆场,其中地基处理面积约15万平方米。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东疆保税港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工程名称为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堆场扩建(二期)工程(东侧堆场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经三路东侧,纬五路南侧,需要建设约28万平方米堆场,其中地基处理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铺设荆笆土工布、回填素土、铺设砂垫层、打设塑料排水板、真空预压、回填山皮土、铺设石灰粉煤灰层、铺设水泥稳定碎石铺层、铺设砂垫层、联锁块以及部分混凝土场地等 | 2.4 | 工期要求:2016年10月08日 至 2018年03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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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原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新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业绩要求:1、近三年(2013年05月01日至今)承揽过类似工程(结构类型和建筑类型与本次拟实施工程的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工程)以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已备案)为准;2、网上报名后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外地进津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和业绩文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任一项,不得参加投标)到代理单位核实登记,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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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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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格预审方法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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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6.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6.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5 月 31 日 至 2016 年 6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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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5月31日至2016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金岸二道481号散货交易大厦701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7.2 |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 | 7.3 |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7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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