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棚改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
采购人 | 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康乐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5月31日 17:49 |
预算金额 | ¥549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邵春贺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9301663 | ||
采购人 | 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人地址 | 康乐县附城镇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曹志军 0930-442589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州市庆阳路60号甘肃信息大厦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09301663 | ||
附件: | |||
附件1 | 1612141d-7e8b-4b3c-9e35-8da434602b95.pdf |
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棚改服务
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棚改服务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于2016年4月29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质疑)
一、采购编号:LXZC 2016-200
二、采购项目:康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棚改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棚改征地拆迁,安置住房建设,组织居民购买安置住房的服务,对被安置居民实施货币补偿的服务及配套建设的供排水、供暖、供电、供气、通信、环卫等设施以及道路、绿化、亮化、停车场、交通等室外工程。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本次棚户改造服务项目属于政府公共服务类项目,牵扯多方利益,尤其是涉及征地拆迁,项目自身具有特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此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康乐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中标后能够取得金融机构贷款;
3、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http://www.lxggzyjy.com/)。由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实行双轨制运行,投标人须先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给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政府采购科提交报名资料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政府采购交易科。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2日(节假日除外)。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费:免费。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免费在线下载电子版标书。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八、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7日上午10:00之前
2、谈判时间:2016年6月7日上午10:00之前(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厅
九、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 0101 3577 9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交款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甘肃银行0930-6223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