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5、6、7机组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
项目分类: 能源化工 项目负责人: 简宇华 020-37860629
公布日期: 2016-5-31 点击此处可下载全文及相关文件
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5、6、7机组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0724-1600C23N1013
日 期:2016年5月31日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1×200MW+1×300MW+1×600MW。200MW机组已于2003年6月正式投产发电,300MW机组已于2007年5月正式投产发电,机组公用系统已随200MW机组投产而投入使用;1×600MW燃煤机组于2013年12月底投产。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设备供货(不含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安装、保温、调试及本工程配套的土建(包括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机房改建及基础、配套冷却塔基础、空气处理机基础、墙体开孔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本工程的力量,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级安装资质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作废标处理。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国内近两年内至少有3个制冷量为2100KW及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良好业绩,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包括合同书面证明材料。
4、欢迎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厂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报名安排和流程如下:
4.1招标公告及投标报名的时间安排:
公告日期: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9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2016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4.2 投标报名须提交下列文件:
1) 投标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
4.3 投标报名方式:登陆下载:
附件投标报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