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通信
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招字2016-023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的委托,代理《2012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通信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监理(二次)》的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
2.2建筑内容及规模:2012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通信综合楼新建工程,建安投资约为21000万元,建筑面积共计48762平方米(地下三层13631平方米,地上19层35131平方米);
2.3监理计划工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定代表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没有依法被责令停业;
3.3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内无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3.4 201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有3项类似监理项目的业绩,类似项目指被监理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等相当及以上(单体建筑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地上二十层及以上、地下二层及以上、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以上的通信、商业办公综合楼等类似综合体工程)。已竣工验收的须提供已生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附竣工验收报验单或竣工移交证书;正在工程监理的和新承接的项目须提供已生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阶段性验收报告。(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建设/投资等规模的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主单位或第三方出具的关于证明该业绩建设/投资等规模的证明材料。)
3.5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6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资格证书及注册执业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房屋建筑专业,含有效相关记录,社保材料须与注册单位一致);
3.7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相关工程专业资格证明[含有本项目所划分工程种类(市政、土建、机电安装、给排水、电气、造价等)相关记录]及中级职称证书;
3.8 监理人员提供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或见证员等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
3.9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青备案证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请持: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两证合一;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业绩证明材料(同资格要求条件3.4条);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书须在本次招标项目活动期限内有效、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为双面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人须提供证明材料(上一年度或者近半年社会保障金记录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证明投标人为本企业人员;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及高级职称证;
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明(须含有效相关工程专业的记录)及中级职称证;
5)监理人员提供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或见证员等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企业注册地)。
7)外省企业需提供入青备案证明。
8)投标人除提供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一份)且须加盖骑缝章,并装订成册外,须现场报名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www.cuecp.cn)进行注册登记。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资料均必须有效、完整齐备,且不得弄虚作假,若因潜在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责任,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邮编:810000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杨女士 刘女士
电话:0971-6263199 0971-6263076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账号:10503408201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