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发动机项目生产线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ZQH-ZB-2016246GC
1、招标条件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发动机项目生产线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 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发动机项目生产线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工程
2.2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GA发动机项目生产线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工程,包括缸盖生产线设备安装施工、缸体生产线、连杆生产线、曲轴生产线、凸轮轴生产线设备及动力支管线安装施工。
2.3招标范围:GA发动机项目生产线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工程 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5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轴齿园区轻微变厂区。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起至2016年12月30日完成全部工程。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须复印清晰、易于辨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友谊会馆(长春市修正路150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4888号
联 系 人: 冀华
联系电话:0431-8150 4841
招标 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 62
联 系 人: 王 龙
联系电话:0431-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 010101201090115749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