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灾后 重建徐海大道交警大队至创业大道段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徐闻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灾后重建徐海大道交警大队至创业大道段排水工程)
工程地点:徐闻县中心城区内。
工程规模:主排污管长1908.6米、雨水井1座、砌筑连接井31座、检查井33座、桥涵,渡槽、涵洞、挡土墙、围墙修复和树木移植等;工程总造价:4003345.36元。
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
(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由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6)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7)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其分公司报名;
(8)报名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报名,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并提供查询电话;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由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原件(该证明材料需注明有效期。注:有效期的计算,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报名资料一式一份。
报名时间:2016年 5 月 31 日至2016年 6 月 6 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报名地点:徐闻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需交报名费1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 200元(含密封袋和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2016年7 月11日 15 时30分(签到截止时间)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同时发布,如有补充或修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为准。
招标单位:徐闻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彭德国 电话:13827182989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友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文海 电话:1521958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