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金陵分公司250万吨/年柴油加氢项目总硫分析仪采购一套中石化金陵分公司250万吨/年柴油加氢总硫分析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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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3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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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金陵分公司250万吨/年柴油加氢项目总硫分析仪采购一套委托,对中石化金陵分公司250万吨/年柴油加氢 所需总硫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607-3809-898-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金陵分公司250万吨/年柴油加氢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
1在线总硫分析仪隔爆型分析小屋+预处理系统+回收系统1.0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09月30日,金陵分公司物装仪表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报申请。

6.2 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3 营业执照有效(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4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投标人应承诺负责外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总成、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6.5 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

6.6 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相应品牌产品代理证或项目授权证书。

6.7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查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8 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9 投标人所提供的总硫分析仪必须是原装进口的主流在线过程分析仪表,必须提供仪表样本和原产地证明文件。应至少有3年内3套在国内柴油加氢装置或同类装置上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应用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列出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 和使用人出具的产品良好使用记录证明及合同复印件。

6.10 近三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11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须含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部分)净利润不为零。(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6.12 对装置运行有预期性危害的或产品与技术规格书重大偏离

6.13 1、必须满足设计规格书要求,对技术要求必须逐条应答并说明 。2、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3承诺项目投用稳定后需进行达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可由双方在中标后技术协议签订中加以规定。

6.14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15 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参加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16 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17 交货期不满足10月1日前交货

6.18 主要技术要求:1、测量原理为紫外荧光法或单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法, 投标人提供的总硫分析仪测量原理必须在符合以下标准规定的范围内:GB19147-2013 车用柴油(国V),SH/T 0842-2010, SH/T-0689-2000.2、总硫分析仪及与分析小屋相关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为ExdIIB(+H2)T4 或ExpIIB(+H2)T4。总硫分析仪必须满足现场防爆要求,仪表操作控制面板支持在线维护。需提供产品的原厂防爆证书。3、硫分析仪的采样不得放空,应采取回排工艺管道的方式,因此在设计总硫分析仪的采样系统时,必须设计回排方案,同时应特别注意工艺回排点的操作压力条件,必要时配备相应的增压设备和缓冲罐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5月31日10时至2016年06月0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3日09:30时

15.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3日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 、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06月23日09:30时前与舒春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征心剑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说明:一、投标说明:1、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U盘4包分别密封。U盘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和技术标文件)的盖章版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2、本次招标所有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均通过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zgsh.sinopec.com发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登录平台查看。3、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二、重要商务条款: 违约责任 (1)如卖方未按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按时向买方提供技术资料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收取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一(0.1%),该项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卖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指标。 (2)如验收试验结果不能达到买方技术条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每不能达到一项保证指标,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一(0.1%);每一项不能达到关键指标,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1%)。指标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直接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的直接损失。如技术指标超出技术条件规定的技术偏差区间,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已收货款并承担买方的直接损失。 (3)如卖方因其自身原因(不可抗力除外)未按期交货,每迟交一日应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一(0.1%)的违约金,该项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20%)。卖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逾期交货超过30日历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4)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或存在质量瑕疵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款项,并可以选择要求卖方退货或更换,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货物迟交责任由卖方负责。卖方对其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缺陷所造成的人身或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买方代卖方先行赔偿,卖方给予买方等额补偿。 (5)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设计、制造缺陷,或者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三、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90天后付90%,质保金10%,按合同质保期满且办理相关手续后90天支付。(否决项)。

19.其他重要要求:无。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舒春疆

电话:025-86486184

电子邮箱:wzshucj@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征心剑

电话:025-58981343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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