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安吉经济开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市政工程设计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CGK2016-030B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设计范围和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市政工程设计单位 | 安吉经济开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PPP)项目,2016-2019年共8个项目(见清单)的市政道路设计(含道路、桥梁(或桥涵)、给排水工程、交安设施、亮化等),建安工程造价总额暂估7064万元。 | 2家 | 评标委员会将按排名顺序为本项目推荐2家中标单位。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专项乙级(道路工程)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发售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四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月20日上午09∶00时
七、投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八、开标时间:
2016年6月20日上午09∶00时
九、开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20000.00元,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条件的设计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表。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原为JCGK2016-030《安吉经济开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市政工程设计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标项二,第一次公开招标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废标。因第一次招标文件已有约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对二个标项均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项,所以本项目不允许标项一中标人前来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35812 传真:0572-5035812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0572-5021169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阳光大厦4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18211 传真:0572-5318212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39号财政地税局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