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泽·东南明珠建设项目给水二次网工程
潭泽·东南明珠建设项目给水二次网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DF2016-0530
一、招标条件
潭泽·东南明珠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14】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给水二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潭泽·东南明珠给水二次网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460万元。
2.2项目地点: 长春市潭泽?东南明珠工地现场(长春市新城西街以东,乙十四路以北,丁三街以西,丙六路以南);
2.3计划工期:2016年7月1日-2017年9月30日,共457日历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5月31至2016年6月4日(周六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华苑宾馆3楼3009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裴婷婷
联系电话:0431-827608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东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繁荣路威尼斯花园13栋2-104室
联系人:赵一
电话:15943074666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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