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城区给水配套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5/30 | 公告号: | |
项目名称: | 2015年城区给水配套工程监理(二次) | ||
工程地点: | 平度市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监理 | 工程类别: | Ⅱ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212.64万元 | 工程造价: | 3003.6564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 |
计划文号: | 平发改字【2015】181号、平发改字【2016】201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83201605059901 | ||
建设单位: | 青岛平度市自来水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志刚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0755567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平度市自来水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王志刚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0755567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崔勇 宋仕忠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352666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度市市区;监理招标控制价:450000.00元。 (二)招标内容:2015年城区给水配套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及施工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含施工及保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 外地企业有效的入青信用证或按《关于贯彻建市(2015)140号文件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并提供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明; 4.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界定 工程造价在21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 六、重要说明 1、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上发布。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于2016年6月22日直接到平度市新区大道79-2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B305室,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 、开标会现场,应携带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平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pingdu.gov.cn/html/pdzwfwggjy/class_index.html)上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按时参加开标会 | |
八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咨询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