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檀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30万吨/年矿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海南檀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年矿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7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7633201、13876491102
三、电子信箱:E-mail: hncmhpg@126.com
四、通讯地址:澄迈县金马大道东侧 澄迈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岗,邮编:571900
关于批复海南檀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30万吨/年矿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澄迈县马村工业园区海南新兴港务有限公司院内,占地面积33350m2。新建1座30万吨/年矿粉粉磨站,项目的新建范围为矿渣储存与输送、矿渣粉磨系统、高效沸腾烘干炉、矿粉收集与输送、矿粉存储与散装、总降配电站、空压机站、中控楼、水泵房、污水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9万元。该项目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竣工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验收监测单位:定安县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基本落实《海南檀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年矿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澄土环资函〔2012〕656号)提出的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汇入收集池,定期抽运至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脱硫除尘装置后通过16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项目检修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运输处理。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根据定安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海南檀溪新型材料有限公司30万吨/年矿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表》(定环测验字〔2015〕第10号)表明:
(一)废气监测结果:项目沸腾炉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粉尘排放浓度均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标准;大气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mg/m3。
(二)废水监测结果:项目CODcr、SS、TP、NH3-N排放浓度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三)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区东、南、西、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总量核定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定,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15.98吨、氮氧化物10.21吨、粉尘为12.06吨。废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