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宾馆洗衣房改造工程及吉林省宾馆锅炉房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省宾馆洗衣房改造工程及吉林省宾馆锅炉房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ZB2016-05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宾馆洗衣房改造工程及吉林省宾馆锅炉房装饰改造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宾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宾馆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一标段:吉林省宾馆洗衣房改造工程 计划投资为54.9593万元
二标段:吉林省宾馆锅炉房装饰改造工程 计划投资为36.5852万元
2.3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总承包(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二标段:施工专业承包(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6年6月25至2016年8月30日
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建市【2015】154号文件、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两个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外埠投标人应执行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证明或介绍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30日至 2016年06月0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6月20日13时 30 分,地点为吉林省宾馆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宾馆
招标公司: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431-81815173
日期:2016年05月30日
版权所有: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支持:长春市信息中心 吉ICP备05002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