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区管道路综合整治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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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5-30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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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泉山区区管道路综合整治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3203111605260201项目名称泉山区区管道路综合整治项目标段编号3203111605260201-BD-001;标段名称泉山区区管道路综合整治项目;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5月3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6月6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的泉山区区管道路综合整治项目 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审发【201642。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 投标。

2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3.2、工程规模:道平路、光明西路等17条道路综合整治,合同估算价约为1200万元;

3.3、招标范围:道路、给排水及安装工程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设个标段 。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5年内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6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4投标申请人自20115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5.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11月至20164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截图后上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拾肆万元

开户行: 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 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530日至 201666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66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613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623 9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法。

9.1投标报价:90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10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七里沟变电站北侧

联系人:赵海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迎宾大道新世纪装饰城O栋四楼

联系人:马璇电话:0516-83362788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530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泉山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的泉山区区管道路综合整治项目 已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发改审发【201642。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 投标。

2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3.2、工程规模:道平路、光明西路等17条道路综合整治,合同估算价约为1200万元;

3.3、招标范围:道路、给排水及安装工程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要求工期: 120 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设个标段 。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5年内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6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4投标申请人自20115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5.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11月至20164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截图后上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拾肆万元

开户行: 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 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530日至 201666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66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613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623 9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法。

9.1投标报价:90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10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七里沟变电站北侧

联系人:赵海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迎宾大道新世纪装饰城O栋四楼

联系人:马璇电话:0516-83362788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530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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