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审批《戊爱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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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5-3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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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审批《戊爱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5-30 10:27:15     发布单位:昆明市环保局

项目编号: 53000000000000020160000 
项目名称: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审批《戊爱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项目组织机构代码:
发布日期: 2016-5-30 
发布单位: 昆明市环保局 
标题: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审批《戊爱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项目详细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戊爱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戊爱小区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北部山水新城中部偏东龙源路与龙溪路间区域

建设单位:云南长坤水电基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净用地面积204993.22m2,总建筑面积581106.87m2。共ABCD四个地块。新建住宅楼60栋,其中3718层,2311层住宅楼。项目配套建设幼儿园、社区服务用房、社区物业用房、卫生服务站、生鲜超市、公厕、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序号

污染源

防治对策措施

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

(一)

废气

1、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原则;

2、施工现场土石方要及时清运及回填。干燥季节要适时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以避免扬尘;

3、连续干燥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抑制扬产生;

4、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经常清扫、干旱季节洒水,保持湿润;

5、细小颗粒散体材料严密保存,搬运时轻拿轻放,避免包装袋破裂造成扬尘,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尽量使用成品或半成品石材、木制品,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造成的扬尘;

6、运输水泥、土石方施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严密加盖,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7、设车辆冲洗池,进出施工车辆清洗或清扫,避免把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8、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

9、施工现场设置彩钢瓦(挡墙),高度不低于2.5m

10、项目施工期间材料堆放、施工机械布置优先考虑设于远离场界的内部;

11、运输车辆及机械使用环保设备与清洁能源,定期维护保养;

12、露天堆放场合理选址,尽可能远离青春志小区、桃园村等住宅区部位。

(二)

废水

1、设备、工具、机械清洗废水可通过采取修建临时隔油沉淀池得到有效处理,出水用于场地洒水等。混凝土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大蒸发不完时,可通过设置临时倒排并中和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

2、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89号)规定,工地出入口5m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河道。车辆冲洗废水可在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等。

3、基坑涌水抽拍后通过截排水沟、集水井和沉淀池等设施,在沉淀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施工工具的清洗、道路的洒水抑尘和施工车辆、渣土清运车辆的清洗,其余部分按照排水意见要求排放,避免直接进入周边水体。

4、设置临时集水井、沉淀池、截排水沟等设施,引排施工场地雨天产生的地表径流水,经项目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其余部分按照排水意见要求排放,避免直接进入周边水体。

5、生活污水经建议沉淀池及旱厕处理,洗涤污水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完毕后覆土植树。

(三)

噪声

1、严格遵守昆明市政府第72号令《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

2、根据《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项目施工区周边需建筑不低于2.5m的施工围墙,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

3、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淘汰高噪声设备和落后工艺;

4、运输施工物资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控制车速并禁止鸣笛;

5、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6、设备尽量不集中时间段施工,并将其尽可能移至距离敏感点较远处,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7、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盘龙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8、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和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9、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在得到批准后,施工期间张贴公示,与建设单位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告知周围居民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周边居民理解,接到投诉后及时和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必要时采取经济补偿。

(四)

固体

废物

1、弃渣由施工单位按昆政办〔201188号《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外运至指定弃土消纳点处置。清运渣土的车辆必须设置密闭式防撒漏装置,按规定路线行驶,尽可能减少渣土运输撒漏带来的环境污染。

2、建筑垃圾建议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进行暂存,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并按要求处置。

3、未经批准建筑垃圾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堆存,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堆存,并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护设施。建筑垃圾应临时储存于施工场地内避风的地方,晴天及时洒水降尘,并用草席等物品覆盖建筑垃圾。

4、施工现场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桶和垃圾池集中收集,由施工单位和盘龙区环卫部门达成协议,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盘龙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工程完工后临时设施拆除时应防止扬尘、噪声及废弃物污染;施工区垃圾堆放点全部拆除并进行消毒;对所有施工工作面和施工活动区进行检查;施工废弃物统一协议清运处置,不新建渣场。

(五)

生态

破坏

1、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识宣传教育;

2、在沿路、沿盘龙江两侧应做高大乔木防护带;

3、严禁外来物种进入,防止不良生态效应;

4、加强征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

5、项目主体施工结束后应尽快进行绿化施工,加强绿化营养和养护,保证成率;

6、根据批复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

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

(一)

废气

1、住户厨房烹饪油烟及燃气废气可通过抽油烟机抽排到设置在各单元的内置烟道内,最终于住宅建筑物的楼顶排放。

2、幼儿园和物管配套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配套的油烟净化器进行收集和净化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在屋顶排放,油烟净化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油烟排气筒的设置应高于自身建筑物1.5m以上,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3、在出入口处采取限制车速、保证车辆畅通行驶等管理措施,减少由于车辆怠速引起的尾气排放。地下停车库设置抽排风系统,采取机械抽排风装置集中抽出地表排放。加强管理,合理设计汽车通道,减少汽车在车库内怠速行驶时间,增大进出口和通风口面积,增加通风量,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

4、垃圾桶、垃圾收集房采取封闭、及时清运、定期清洗的措施,公厕通过加强卫生管理,设置专人定期对厕所进行冲洗,采取除味措施,加强绿化,以降低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时采用0#轻柴油(含硫率0.2%以下)为燃料,保证达标排放(烟色林格曼黑度<1级)。

6、保持社区清洁,减少地面二次扬尘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二)

废水

1、实施雨污分流;

2、严格按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3、项目污水经隔油池、消毒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A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

4、规范排污口;

5、积极推进节水器具使用,如水龙头不使用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不使用耗水9L9L以上的座便器、淋浴节水喷头等,不断提高用水效益;按照昆明市政府有关“禁磷”、“禁白”、“禁煤”的要求执行。项目区绿化应采用灌木、乔木、草坪相结合方式,以当地植为主,防止外来物种的引入。在增强区域景观效果的同时,减少绿化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减少面源带来污染。草坪除杂草时,禁止使用除草剂。在喷洒农药时应选毒性小,符合有关标准的农药,禁止选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化肥的使用应科学施肥,避免在雨前施用化肥,减少化肥中氮磷流失对环境的影响。

(三)

噪声

1、应结合绿化工程种植吸音效果较好的乔木。

2、水泵、备用发电机、地下车库排风系统风机、冷热源机组等设备均安装在地下室内,并单独设置隔声间,隔声间设吸声墙面及天花板、隔声窗,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垫、隔声挡板等降噪措施。

3、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车流出入口与市政道路交叉口要保证一定距离;保证道路平整,保持车流畅通,在小区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志,进出停车库时禁鸣喇叭。在停车场设置指示牌对车流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并设置禁鸣减速标志。设置一定宽度高大乔木组成的吸声绿化带,降低噪声影响。

4、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居民住宅楼交付使用时,禁止在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使用电钻、电锯、电刨、冲击电钻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室内装修等作业。必要时节假日禁止进行高噪音装修作业。

5、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须在出售时明确告知购房者交通噪声影响并签订相关协议,在发生噪声扰民事件时积极、妥善处理;项目区边界需种植绿化带,道路两侧设绿化带并种植有行道树。

6、加强项目区的物业管理,避免生活噪声扰民。

(四)

固体

废物

1、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分散布置的垃圾桶收集,并清运至垃圾收集房集存,最终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餐饮垃圾的处置应严格按照《昆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执行,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3、医疗废物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昆明市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处理,后期经营卫生站的单位,必须设置设置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暂存设施,并与昆明市相关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机构签订收集、运输、处置合同,使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4、化粪池污泥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隔油池废油脂交给餐厨废物特许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浮渣与污泥一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6429-2016年5月6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16年5月11,通过了市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6530日至201663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保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戊爱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hpgsfk @aliyun.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4号楼

邮编:650500

附件:《戊爱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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