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排水专用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人 | 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05月27日 17: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年05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16年05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2279305 | ||
采购人 | 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
采购人地址 | 厦门市湖光路10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蔡工 189060111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2230888 |
项目名称:排水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W2016-00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0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5月2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专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 cggg/dfgg/gkzb/201605/t20160513_677818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W2016-007排水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42页第三节付款方式7.2“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95%”更改为“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先向采购人缴纳合同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全部合同价款”。7.3“预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且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后,1周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无息付清”更改为“验收合格后所缴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无息付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09:30。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厦门市湖光路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蔡工 1890601115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2-223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