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恩施市金凤大道西段(旗峰大道至清江河)排水工程 | ||
品目 | 工程 | ||
采购人 |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16年05月27日 10: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5月30日 00:00 至 2016年06月03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0000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0000 | ||
预算金额 | ¥547.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null | ||
采购人 |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人地址 | null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null | ||
代理机构名称 |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null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null |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拟对恩施市金凤大道西段(旗峰大道至清江河)排水工程项目实施公开招标,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于 2016年4月27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到 2016年 5月 27日早上9:3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金凤大道西段(旗峰大道至清江河)排水工程
二、项目编号:ESBT-16073
三、招标内容:恩施市金凤大道西段(旗峰大道至清江河)排水工程,项目总投资547.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工期要求180天 ,建设地点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明确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四、项目预算:547.1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5.1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零玖仟元整(¥109000元)
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16年6月21日16时30分前到账并凭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回单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恩施市民之家421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无效。
收款单位: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恩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82010000001566992
行号:402541000312
八、招标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 http://www.ccgp-hubei.gov.cn/ )、
恩施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esscg.com.cn/)
九、招标文件的领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5月30日至 2016年6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等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司公章到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2016年6月22日9:00—9:30(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7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6月22日9:30(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7开标室)。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恩施市大桥路58号
联系人: 陈军
电话: 0718-8243879
招标人: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恩施市大桥路62号
联系人: 罗杰
电话: 0718-8465028
恩施市百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