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302前进至四合永段改造工程、国道G101改线承德县大栅子至上板城段改建工程、省道S212李杨线侯家沟至挂兰峪段(承唐界)改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SB-4合同段、DZ-6合同段、YK-7合同段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YZ 2016-05-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302前进至四合永段改造工程、国道G101改线承德县大栅子至上板城段改建工程、省道S212李杨线侯家沟至挂兰峪段(承唐界)改建工程已由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列入2016年上半年新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招标方案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因第一次招标SB-4合同段、DZ-6合同段、YK-7合同段有效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不满足法定开标数量要求,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编制SB-4合同段、DZ-6合同段、YK-7合同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省道S302前进至四合永段改造工程,路线全长约14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2.国道G101改线承德县大栅子至上板城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约47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
3.省道S212李杨线侯家沟至挂兰峪段(承唐界)改建工程,路线全长约30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 | 招标范围 |
SB-4 | 国道G101改线承德县大栅子至上板城段改建工程、省道S212李杨线侯家沟至挂兰峪段(承唐界)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
DZ-6 | 国道G101改线承德县大栅子至上板城段改建工程、省道S212李杨线侯家沟至挂兰峪段(承唐界)改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
YK-7 | 国道G101改线承德县大栅子至上板城段改建工程、省道S212李杨线侯家沟至挂兰峪段(承唐界)改建工程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编制、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
(3)服务周期,详见下表:
合同段 | 服务周期 |
SB-4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30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
DZ-6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30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
YK-7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5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30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附件1资格审查要求所要求的内容,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对本项目的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开发区珠江大道263号(泰山街与珠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楼2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6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厅(地址:承德市东兴路7号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承德市建设工程综合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地址: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63号
联系人:赵丹联系人:贡士杰
电话:0314-2155622电话:0311-6812927113703391505
传真:0314-2159683传真:0311-68129270
2016年5月23日
本公告于2016年5月23日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