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大修锅炉本体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人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5月27日 09: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5月27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31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16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3A楼 | ||
预算金额 | ¥4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秋颖、赵晨辉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14304041 | ||
采购人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经开区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李先生130091148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秋颖、赵晨辉15714304041 |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大修锅炉本体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大修锅炉本体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LZX201605-1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秋颖、赵晨辉
项目联系电话:1571430404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130091148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秋颖、赵晨辉1571430404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大修锅炉本体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计划投资:450万元
2.4计划工期:2016年6月 25日—2016年9月10 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3A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5月27日至 2016 年5月31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维修改造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职称证、法人授权托书及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二 日内寄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6月16日13时30分,地点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有同等规模和类型的施工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近三年有过类似工程业绩。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4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