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都市五眼泉镇鸡头山村乡村水泥路建设工程已由都政办发【2016】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和自筹资金。宜都市五眼泉镇鸡头山村村民委员会(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综合说明:新修道路3.7公里。水泥路面宽度3.5米、厚度18厘米以上,砼强度C30等级组织施工;完善公路路基防护、路肩、排水、错车台等配套设施建设;
2)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招标文件及答疑等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和自筹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五眼泉镇鸡头山村;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非法人公章盖章无效;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其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所载工作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另须提供拟派驻本工程现场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原件;
5)应提供宜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信息登记证或外施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表;
6)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7)应提供企业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人民币);上述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在2016 年6 月 10日 17:00时之前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及退还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不参加开标会的,将作不良诚信记录。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汇出账户须与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一致,并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27日至2016年 6 月 2 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宜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信息登记证或外施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 月17日下午3:00时,地点为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科技孵化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开始时间:2016年 5 月 27 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com)、宜都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idu.gov.cn/)、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都市五眼泉镇鸡头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彭晓柏
电 话:138726379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夷陵国际13楼
联 系 人:张林琰
电 话:18671767052
2016年 5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