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城净水厂及配水管网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川县城净水厂及配水管网改造工程己由延安市水务局以延市水审发[2016]87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预算内500万元,其余为企业自筹。工程总投资为926.55万元,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陕西省水务集团洛川县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及管材采购标项分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洛川县城净水厂及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洛川县城净水厂及配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6]87号),划分为一个监理、一个施工、一个管材采购标项分别进行招标工作。
监理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洛川县城净水厂及配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县城管网共7.98km(管材全部为PE管,其中DN400PE管793m,DN315PE管1460.8m,DN200PE管3405m,DN160PE管365m,DN150PE管804m,DN110PE管1153m),闸阀井73座,消防井9座,安装闸阀150个,水表48个,消火栓61个,排气阀7个。
管材采购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负责本工程PE输水管材的采购。
各标项工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管材标项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资质,履约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且资信良好等条件。
(注:凡参与监理及施工标项竞标的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将对投标企业的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并以信用平台核查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监理、施工及管材采购标项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监理、施工及管材采购标项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凤城二路凯发大厦12层120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标项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类似业绩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监理标项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项目)、类似业绩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采购标项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经销商授权书(如为经销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类似业绩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须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 各标项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待定,地点延安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延安建设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凤城二路凯发大厦12层
邮 编:710016
联 系 人:安冬
电 话:029-62675121
传 真:029-62675121
网 址:http://www.wnjl.com.cn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