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宿松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建设工程2号病房综合大楼施工项目(招标编号:皖H5J-16043号)疑问回复及补充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审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中,“造价工程师”:可以为造价员或者是注册造价工程师,并且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的编制人:(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不能为同一人。否则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标处理。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1.3投标人表彰及信誉-安全文明工地-提供建筑行业安全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获奖证书”包含建筑行业安全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奖状或通知文件或奖牌等证明材料。
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7人均从符合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本项目为病房综合大楼,涉及专业安装工程较多,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措施要求较严,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执行招标文件。
5、根据本工程的启动时间及财评结果,不执行新的营改增政策。相关要求执行原招标文件。
6、新院区建设总体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进行建设,本次招标工程为新院区建设工程的组成部分。同时根据七部委令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活动遵循科学、择优原则。所以评标办法执行招标文件。
因本次通知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以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本次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一致之处以本次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宿松县人民医院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