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广丰路、广兴路(丰饶路至天安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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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25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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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交易登记号: 16GC060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广丰路、广兴路(丰饶路至天安路)道路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6]6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象山县广丰路、广兴路(丰饶路至天安路)道路工程

2.2工程地址:象山县中心城区

2.3建安工程造价:约180万元

2.4建设规模:道路均呈东西走向,其中广丰路(丰饶路至天安路)长226.459米,红线宽8米;广兴路(丰饶路至天安路)长262.974米,红线宽10米,均不包括天安路及丰饶路交叉口。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广兴路: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雨水、污水、路灯基础及预埋管线工程;广丰路: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雨水、路灯基础及预埋管线工程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安全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3.4本工程配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 1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6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7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 / 日至2016/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南路3363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4.4递交时间:2016//17:00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

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4.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5.投标申请受理
5.1
受理时间:20165 24 日——20165 27 17:00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⑤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⑥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办理人工工资担保手续相关证明;

⑦企业交易证、交易员证。

说明:以上①-⑦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投标人抽签入围办法及数量要求:

6.1 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①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2015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620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②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6.2 
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
6.3 
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 / 时,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南部商务区2号楼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 陈海波

电  话:0574-65731629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城靖南路3363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朱渊楠(交易员)

电话/传真:0574-6576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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