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人民法院食堂及锅炉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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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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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湟源县人民法院食堂及锅炉房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湟源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湟源县人民法院食堂及锅炉房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湟源县人民法院食堂及锅炉房工程

2.采购编号:HNDMQH-2016050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预算金额:约83万;

3. 谈判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4.施工工期:4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建设地点:湟源县人民法院院内。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供应商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省外供应商须提供进青登记备案证;

5.供应商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及售标信息:

1.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524日—20165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维也纳森林1号楼2单元2252室)报名;

3.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方式:(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证明;(6)省外供应商须提供进青等级备案证;(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注:报名时供应商需携带以上所要求的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和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

4.谈判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1.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61日上午900分;

2.  谈判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维也纳森林1号楼2单元2252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

《 》、《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湟源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胡主任

联系电话:0971-24349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维也纳森林1号楼2单元2252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71-8062774

邮箱:hndmqh@126.com

监督部门:青海省财政厅

监督电话:0971-615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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