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电石厂四台半密闭电石炉环保改造项目已由第四师发改委以师市(发改)备[2016]00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伊宁县城西工业园区。
2.2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6月8日。
2.3 招标规模:电石厂1#、2#、3#、4#电石炉炉底、炉面进行改造,其中:1#、2#炉炉面两台6万Nm?/h布袋除尘器改造为两台18万Nm?/h布袋除尘器,炉底增加两台6万Nm?/h布袋除尘器。3#、4#楼顶两台静电除尘器改造为两台18万Nm?/h布袋除尘器,炉底增加两台6万Nm?/h布袋除尘器(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内容: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营业执照;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近三年承担过已完工类似合格工程三个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5月24日至 2016年5月28日(日历日),每日上午 10:30时至 13:00 时,下午 16:3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书,已完工类似合格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封面写明项目名称)。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政务网(www.xjbt.gov.cn)和第四师政务网(www.nssh.gov.cn)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伊宁市
联系人:王兴刚
联系电话:0999-430828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编码:830017
地址:伊宁市军垦路四师军垦花苑高层14栋804室
联系人:石岩闫江明
电话:0999—8166170
传真:0999—8166170
监督电话: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0999-8182557、8182556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