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教学楼、锅炉房及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人 | 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校 | ||
行政区域 | 龙山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05月24日 09: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5月24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30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14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 ||
预算金额 | ¥44.173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7-3173730 | ||
采购人 | 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校 | ||
采购人地址 | 辽源市河滨路32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杨宏 0437-31737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丽 0437-3290319 | ||
附件: | |||
附件1 | 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教学楼招标公告.docx |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教学楼、锅炉房及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教学楼、锅炉房及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LJYCG201605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宏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7373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校
地址:辽源市河滨路32号
联系方式:杨宏 0437-31737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0437-3290319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教学楼、锅炉房及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CG201605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教学楼、锅炉房及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教学楼、锅炉房及院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教学楼女儿墙及外墙皮、教学楼门窗、锅炉房屋面、院内道路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
2.4 工程建设地点 :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校院内 ;
2.5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总工期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一次验收合格。
三.招标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永辉大厦905室)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4日14:00时,地点为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9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应答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辽源市第十九中学校
地 址: 辽源市河滨路32号
联 系 人: 杨宏
电 话: 0437-317373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联系人: 张 丽
电 话: 0437-3290319
2016年 5月 24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17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