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3]37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 [2016]11号)。项目计划总投资9283.65万元,计划工期180天,建设资金争取上级拨款,缺额部分由地方解决。招标人为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普宁市云落镇云楼村红桥山坑,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边界垂直连续防渗墙、雨水导排措施、渗沥液导排措施、垃圾堆体边坡修整、进场道路修整、调节池扩容改造、渗沥液处理厂改造、填埋气体收集处置、卫生覆盖等项目。整治完成后,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渗滤液200吨。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2 拟派注册建造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3 应在报名一个工作日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正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并到招标人处开具收取投标人保证金的有效凭证(逾期不予报名,未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开户行:农行普宁市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账 号:4414 7201 0400 0126 3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1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止(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中心九楼);
5.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身份证;
② 被授权人的聘任书、第二代身份证;
③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 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第二代身份证;
⑤ 投标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自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或经核对不一致的不予报名。
5.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全部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为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请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中心九楼)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图纸资料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年6月23日10时00分(地点同上)。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郑奕奇
电话:0663-2914309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少敏
电话:0663-385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