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政府采购中心锅炉及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YTZFCG(2016GK)46号
于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其委托的锅炉及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并请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公开招标文件编号:YTXZFCG(2016GK)46号
2、公开招标项目名称:锅炉及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于田县卫生局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于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5、项目预算:包一卧式燃煤常压热水锅炉采购项目 280万元人民币;包二地埋式医院污水处理一体机采购项目 280万元人民币(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内容:锅炉及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7、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以上所述采购材料的运输(含运输费及装卸费)、技术服务等并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方必须具备经工商局核准的所投标设备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质报名: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参加包一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产品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华人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原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锅炉)许可证2级以上(原件)等相关资质证件;参加包二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以上证书均为原件)。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自带U盘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鲜红章一份)。
10、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23日~2016年6月5日正常工作期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均为北京时间)。请携带相关资质前来购买标书,地点:于田县政府采购中心(于田县人民政府财政局一楼)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6月1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现场。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于田县人民政府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1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在2016年6月13日前携带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到于田县工商局办理投标资质验证,并到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于田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于田县支行
账号:30582101040024319
投标保证金:包一5万元整;包二 5万元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以投标企业的对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以上账号)
14、联系人:谢时光热杰甫电话:0903-6811110传真:0903-6811110
于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