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生活垃圾处理过程收运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62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边县生活垃圾处理过程收运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红河州发改委以红发改资环【2015】23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屏边县玉屏镇
2.2建设规模:新建29吨垃圾中转站1座,用地面积863.8 m2;建筑面积301.14 m2,新建18吨垃圾收集站1座,用地面积502m2,建筑面积50.05m2。
2.3项目总投资:约430万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省外入滇投标企业必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年公告第25号《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办理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或入滇备案登记。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章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到5.4条规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清单光盘。
5.4名录外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到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
5.5所有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人的下列资料送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身份证(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相关资料下载地址:
http://wenku.baidu.com/view/da3705d081c758f5f71f6719.html?qq-pf-to=pcqq.c2c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上午09:00。
6.2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昆河路文化体育馆斜对面老检察院内)。
6.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施工招标公告同时在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com)、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www.ynzb.com.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余攀
邮 编:661200
联 系 人:李保国
电 话: 0873-3223260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 址: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邮 编:661200
联 系 人:牛丽
电 话:0873-3223320
传 真:0873-3221446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