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41605200201
泗洪县民心路东侧地块生态停车场等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移栽乔木990株,栽植乔木158株、灌木176株,铺种草皮2350平方米;铺设沥青路面约5897平方米,停车位173个,安砌路缘、侧石各1601米;安装中杆路灯20套;安装监控设备11套;值警亭2座,电动伸缩门1个,车轮定位器173套,管网约486米,雨水检查井18座等,计划投资约371.97万元。
1.2工程地点:泗洪县民心路东侧,和谐路北侧。
1.3工期:60日历天,绿化苗木养护期为24个月;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6.15-2016.8.15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绿化、道路、管网、路灯等工程施工。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a、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50%,第二年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80%,余款经终验审计后付清。管养期为两周年,管养标准参照泗洪园林绿化二级管养标准执行;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和相应管养费用;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3其他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3.7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等无行贿受贿证明,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为: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江苏省网曝光台公布的投标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投标认定依据。其它地区实行网上查询的,按当地查询结果格式打印,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3.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信用报告》的办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链接网址:http://www.shzbtb.com.cn/newshweb/infodetail/?infoid=e4266f73-f997-4b6e-b8f5-220b6100a458&categoryNum=008)
5.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10本工程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网上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6年5月23日至 2016年5月27日17时30分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元/份(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15950601365)
(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3213240011010000070033
账号:3213240011010000070033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70000 元或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应当在银行汇款单据的缴款事由中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否则因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其投标项目而导致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八.注意事项:
1、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宿迁地区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值班(非工作时间)联系人刘亚庆,联系电话:15950601365)。
2、除不可抗力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地址:泗洪县长江路
联系人:张成江电话:151890627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泗洪县人民南路凤临阁公寓1209室
联系人:陈慧芳电话:0527-86244288
邮箱:1102073582@qq.com
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果偏离值相同,以报价偏低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二、评审程序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 5人组成,全部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二)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 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 |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 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 |
无行、受贿证明 | 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等无行贿受贿证明,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为: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江苏省网曝光台公布的投标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记录作为招标投标认定依据。其它地区实行网上查询的,按当地查询结果格式打印,未实行网上查询的,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 |
企业《信用报告》 | 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 | …… |
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 |
投标报价 |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 |
工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3.1条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3.1条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4条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 |
电子文件 | 符合3.7.5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 …… |
第二步 经济标清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 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四)详细评审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标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 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由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抽取)。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结果
4.1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偏离值相同,以报价偏低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