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贵港)园林园艺博览会园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服务
【GXTZ-ZB-2016第(00124)号】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贵港)园林园艺博览会园区建设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6〕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贵港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性资金和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贵港市市政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贵港)园林园艺博览会园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服务
2.2项目编号:GXTZ-ZB-2016第(00124)号
2.3项目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以西、江南大道以南、西环路以东区域。
2.4项目概况:规划建设用地1245.884亩,其中水域面积92.87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园博园主园区园林景观绿化、主展馆等建(构)筑物及其市政配套设施;②园博园内广西地级市、农垦、企业、友谊国家等参展园及其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约8.08亿元(其中建安投资约5亿元),规划设计服务费总价约为925万元。
2.5招标范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的设计服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按海绵城市要求实施主园区工程、主展馆工程、城市展园工程、园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强弱电管沟工程等配套设施。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2.7设计工期:(190日历天)①总体规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日历天,不含修改时间)完成总体规划编制;②控制性详规:总体规划经评审通过后30天内(日历天)完成控制性详规编制;③初步设计:控制性详规经专家评审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45天内(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④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经发改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后60天内(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⑤设计方在审图机构提出修改意见后,10天内完善施工图,提交经审图合格的施工设计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设计单位;
3.2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具备园林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负责过单项合同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项目(含园博园项目)规划和施工图设计。(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联合体的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牵头人计算;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
4.评标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发售
5.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5.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黄炎、彭博、胡格川,联系电话:0771-5539841、5501607、5678542。
5.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5.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和项目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及项目建设用电红线图电子档。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报名人需自备U盘拷取项目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及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图电子档。
5.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 001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6年6月14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开标厅。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原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不接受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6月13日16时30分之前
7.2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账号:20-017301040014782
8.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和贵港市政府采购网(www.ggzfcg.gov.cn)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 联系电话:0771-2501293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5-4229802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市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贵港市仙衣路1111号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号楼24层
邮编: 邮编:530021
联系人:覃 工 联系人:张 工
电话:0775-4578013 13907858170 电话:0771-5510830 18978596866
传真: 传真:0771-5510830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