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球环境基金电子废物POPs减排全额示范项目之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化学品应用情况评估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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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21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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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有关要求,切实减少电器电子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FECO)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合作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GEF)“通过环境无害化管理减少电子电器产品的生命周期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毒化学品(POPs/PTS)排放全额示范”项目。项目计划执行期为4年,总预算5865万美元,其中GEF赠款1165万美元。

对外合作中心作为项目国家执行机构,负责项目总体协调和管理。项目将通过对电器电子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分析,开展政策标准完善、监管能力加强、生态设计、回收体系和处置技术示范等活动,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环境无害化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的完善。其中,开展电脑等典型电子电器设备生态示范是项目的主要活动之一。

按照项目计划,将聘请一家符合资质的机构/单位负责开展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化学品应用情况调研,梳理主流电脑(包括台式机、笔记本和平板电脑)产品中化学品的应用情况,评估电脑生命周期所用有害化学品的潜在风险,提出相关风险防控建议,为项目开展生态设计示范提供技术支持。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为实现该工作大纲确定的目标,应开展但不限于以下活动:

1)熟悉相关文件

阅读并了解项目的相关文件。需要了解和熟悉的文件包括,项目文件(PD)、公约文本、SAICM、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相关管理办法、产品生态设计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制度以及电器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相关文献资料等。

2)开展电器电子产品中(电脑)有害化学品应用情况调研

以电脑产品为例,针对其可能含有的POPs类及有害物质,开展全生命周期内电子产品中POPs及国内外重点关注的有害化学品的应用情况调查,完成调查报告。

(1)通过文献调研和专家咨询等途径,梳理需要优先关注的有害化学品;

(2)设计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化学品应用调查问卷,通过企业问卷方式,了解台式机、笔记本和平板电脑等有害化学品区域或行业使用情况;

(3)针对优先关注的有害化学品开展检测研究,对1-2个品牌的台式机、笔记本和平板电脑等3类电脑产品部件进行4-6种化学物质样品检测研究;

(4)结合文献调研、专家咨询、问卷调查和样品检测研究结果,编写POPs及国内外重点关注的有害化学品应用情况调查报告。

3)研究提出电器电子产品(电脑)中有害化学品风险防控建议

根据调研报告,梳理和评估主流电脑产品中化学品应用存在的潜在风险,制定优先关注有害化学品清单。结合生态设计理念,从源头减少电器电子产品中国内外重点关注的有害化学品的使用,推动溴化阻燃剂(BFRs)和聚氯乙烯(PVC)逐步淘汰进程,提出有关化学品应用风险防控的对策建议,编制电脑产品化学品应用风险防控建议报告。

4)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为了保证项目及时、高质量的实施,需按时参加项目下的相关工作会议以及必要的现场考察与评估任务,并按照要求准备介绍材料,做会议发言;及时回复FECO提出的相关疑问和修改建议。

二、工作产出

依据活动内容至少应书面提交如下报告纸质版与word电子版壹 份,PDF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壹 份。

1)实施方案(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

2)电子产品(电脑)中有害化学品应用情况调研报告(2016年12月31日之前)

3)电脑产品化学品应用风险防控建议报告(2017年2月28日之前)

三、时间要求

该项咨询服务的大致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工作大纲规定的全部活动,具体时间安排以承担方提交的实施方案为准。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机构需要具备至少如下资质: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b)承担过产品中化学品管理或研究工作;

c)参与过全球环境基金项目,且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优先。

项目核心成员应由具有下列资质的人员组成:

a)至少有3人具备环境工程、化工等相关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b)熟悉国内外电器电子产品生态设计/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

c)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要求,具有POPs相关领域的研究背景。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感兴趣的单位可向如下联系人免费索取详细的建议书征询文件(含工作大纲)。

联系人:史胜南

电 话:010-82268959

传 真:010-82200527

  电 邮: shi.shengnan@mepfeco.org.cn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6月9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与财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穗子

电 话:010-82268849

传 真:010-82200517

电 邮:xiao.suizi@mepfeco.org.cn

单 位: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 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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