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芦浦镇漩门村综合大楼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环县芦浦镇漩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玉环县芦浦镇漩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地处台州市玉环县芦蒲镇漩门村,工程为框架结构,综合楼建筑面积4117.81㎡,消防泵房及水池建筑面积95.64㎡;工程含土建、电气、给排水、室内消防、室外消防等。
工程投资约794万元,按一个标段实施。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量。
2.3计划工期:不超过240天(日历天),含桩基测检时间。
2.4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注册地在玉环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新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三类人员”A类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3.4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后审),资格审查(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hjyzx.com)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13日09时30分, 地点为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2,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芦浦镇漩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玉环县芦浦镇
联系人:池先生电话:13306769899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长乐路(南四路)103号
联系人:季先生电话:0576-87229474 传真:0576-87219708
招标监管机构: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电话:0576-87238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