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2016年第二批街巷硬化工程 已由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以 白政发【2016】54号 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正镶白旗交通运输局 以 白政交发[2015] 231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正镶白旗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项目办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 。招标人为 正镶白旗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项目办 ,招标代理为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共包括9个嘎查村街巷硬化工程,总里程35.31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面采用18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3.5米;路基采用20厘米石渣垫层,路基宽度6.5米。
2.2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15日,交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及沿线设施等 。 各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建设里程(公里) | 路线名称 | 里程(公里) |
ZJ-3 | SG-12 | 11.03 | 小后营街巷 | 4.26 |
后营街巷 | 2.2 | |||
后地街巷 | 1.86 | |||
学堂围子街巷 | 2.71 | |||
SG-13 | 11.21 | 天津果街巷 | 2.06 | |
梁南街巷 | 6.10 | |||
三面井街巷 | 3.05 | |||
SG-14 | 13.07 | 永井街巷 | 7.04 | |
后地街巷 | 6.03 | |||
合计 | 35.31 (km)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施工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近5年内(2011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四级及以上公路项目(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
3.1.2监理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①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②近5年内(2011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四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监理任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标段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 2015 ﹞ 3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 2015 〕 5 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适用施工标段)或总监理工程师(适用监理标段)近 10 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2本项目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休息)。
5.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通过CA 证书登陆 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须先办理诚信入库注册,投标人须登陆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悉办理诚信入库注册相关流程,已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陆系统进行报名。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 QQ:2694077910,电话:0479-8104392/15189503275。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支付招标文件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
6.2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休息)。
6.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nm-highway.com),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16年6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京路19号)。施工标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投标人每标段需提交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 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8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wggzy.com.cn)、正镶白旗政务门户网(www.zxbq.gov.cn)上发布。
8.2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
(1)委派授权代理人(即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3)投标单位联系方式(A4纸打印盖章)。
注:第(1)条、第(2)条在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招标人审核后现场退还。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 正镶白旗人民政府
地 址: 正镶白旗明安图镇旗党政大楼
电话:0479-6521530
邮编:013800
监督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北京路 19号
电话:0479-8816456
联系 人: 李海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镶白旗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项目办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明安图镇
邮政编码:013800
电话:0479-6526266
传真:0479-6526266
联系人:袁先生
招标代理: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010051
电话:0471-6539254/17804713061
传真:0471-6539254
联系 人: 王 先生
网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六 年 五 月 二十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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