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105线K2425+600、K2426+300处避险车道改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105线K2425+600、K2426+300处避险车道改建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广州市财政局以穗财编[2016]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国道G105线新丰县交界至从化温泉段,起点桩号为K2424+059.64,位于从化新丰交界的六角水,与国道105线新丰段相接。由于该路段纵波较大,车辆驶入下坡路段后持续使用刹车,现需在连续下坡路段设置两处避险车道,位置桩号分别为K2425+600及K2426+300。
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招标内容:国道G105线K2425+600、K2426+300处避险车道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总投资约800万,计划工期为90个日历天,资金来源:2016年部门预算。按照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的额度,本项目本年度最多支付到150万元,余下可付金额申请在下一年度预算中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近三年内(即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地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5km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改造)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16年5月20日至 2016 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人前往报名)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招标文件的图纸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6月1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3日0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公路管理局
地址:从化市太平镇神岗广从北路183号
邮编:510980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20-87807712
招标代理: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一路336号(元下田牌坊左侧三楼314室)
邮编:510420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20-36240419
传真:020-36173090
邮箱:GZCXDL@163.com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5、评标办法分值构成
附件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处下载。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2、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3、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2014年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计算为准)应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4、在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要有二年是盈利的。 |
注:1、“近三年”定义为以下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3年、2014年。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三年内(即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地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5km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改造)施工。 |
注:
1、业绩的计算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经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业绩信息体现的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2、近三年内项目交工验收(或未进行交工验收而一次性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要达到合格。
3、附录3所要求业绩须按资格审查资料表7-6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2014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可向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 |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 量(个)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有效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至少8年公路施工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50周岁。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至少8年公路施工工作经验和主管公路施工技术工作5年经验,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
注:
1、上述工作经验时间以资格审查资料表7-4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开始时间为准。
2、附录5所要求人员须按资格审查资料表7-4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规定格式进行承诺。
4、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在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
评标办法分值构成
评标办法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双信封合理标价法 | 评标价:95分 信用等级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