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高新园纬中路三期道路、排水及市政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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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20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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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交易登记号:CC16GC05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江北高新园纬中路三期道路、排水及市政配套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13】316号、北区发改基【2014】301号、北区发改更【2016】102号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慈城镇,东至联达路,西至腾慈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长约302米,道路标准横断面为36米,4.5米人行道+11米车行道+5米中央绿化隔离带+11米车行道+4.5米人行道;路段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 3014.66万元 本次招标部分工程概算投资额(监理酬金的计费额):以施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本项目施工中标价为:665.9906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道路工程二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 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 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 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道路、排水、涵洞及市政配套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其它要求: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及注册资格证书、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在2016年2月-2016年4月期间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

3.2.2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 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开始的计算时间为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者直接发包项目的合同备案之日,结束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3.3 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3)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在2016年2月-2016年4月期间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5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6月7日17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经理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5 20 日至2016 5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慈城镇尚志路6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图纸光盘一张)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慈城支行;

  银行账号:39105001040001879

5.2 提交截止时间 2016年6月7日(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591607。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6 13 1400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站):www.bidding.gov.cn、www.cicheng.gov.cn、http://www.jbggjy.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工

电话: 0574—87646314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幢楼2楼

联系人: 徐工

电话:0574-87565555-830

2016 5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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