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133840 | 所属地区 | 广安市 |
项目名称 | 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四、五期)勘察设计 | ||
公告名称 | 所属行业 | ||
招标类别 | 其它 | 下载时间 | 2016年05月20日到2016年05月24日 |
table.Mso 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qformat:yes;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1.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mso-font-kerning:1.0pt;} 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四、五期)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三、四、五期)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发改〔2016〕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发改〔2016〕14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安城区。 2.2工程规模:对广安城南未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的街道进行综合整治,工程内容:车行道、人行道、绿化、亮化、综合管线等整治。设计工程控制投资额1.8亿元。 2.3勘察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编制广安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及本项目所涉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形图测量、地质钻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技术工作等。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地勘必须满足《最新地质勘察技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1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勘察及设计各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业绩。类似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指:市政工程设计项目和工程测量勘察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市政类)资格,近5年(2011年至今)内至少参与完成2个市政项目设计。项目勘察负责人(工程测量)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工程测量专业)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设计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20 日0:00时至2016年 5 月 24 日23:59时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址:http://()),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CA)购买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CA)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 月 12 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安市金安大道1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26-233188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安市河堰路170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