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花果山旅游服务中心片区环境整治工程及东河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 3207061510149901 | 项目名称 | 花果山旅游服务中心片区环境整治工程及东河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3207061510149901-BD-002;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市凌州路段(学林路-科苑路)河道景观绿化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5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5月23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 | | | | | | | | | | | | | | | | | | | 花果山旅游服务中心片区环境整治工程及东河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花果山旅游服务中心片区环境整治工程及东河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凌州路段(学林路-科苑路)河道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起港城大道,南至大圣湖水库溢洪通道,西至宁连高速,东至郁林路;花果山片区西部,东临宁连高速公路,西至新港城大道,北端以宋跳立交桥为界,南接淮海工学院 | | 2.工程规模:景观绿化面积约465.66公顷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1510149901-BD-002 | 连云港市凌州路段(学林路-科苑路)河道景观绿化工程 | 凌州路段(东起学林路西至科苑路)河道护坡、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 花果山旅游服务中心片区环境整治工程及东河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发改行服发【2015】36号、连发改投[2009]484号文。该工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凌州路段(学林路-科苑路)河道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凌州路段(东起学林路西至科苑路) 3、招标内容:凌州路段(东起学林路西至科苑路)河道护坡、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4、项目规模:/ 5、结构类型:/ 6、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 8月13 日(按照开工时间顺延) 工期: 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为准。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查询为准。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 110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市政专业)1人、质量员(市政专业)1人、安全员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所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并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 (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 (7)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文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从国泰系统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不需要到市建设局打印原件。第一次在连云港投标的企业除外。 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 注:如投标人第一次在连云港市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建管处开具的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原件(加盖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原件备查。
四、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的上传,并在开标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同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本工程不需要投标备用专用光盘,没有专用光盘发放,但所有投标人应自行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原则上应遵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投标人开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投标文件壹份(计价软件版)。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开标时,工作人员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非加密)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不成功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7、电子标书制作: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148252693或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使用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黄贵松15896100880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 3、招标文件费用为:300.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为止,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公告。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301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301室。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昌北路66号地税局二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 1、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 http://www.lygztb.gov.cn 2、市区民营项目及县区所有项目(广联达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lygztb.com.cn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招投标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连云港黄桂松 18662456928 15896100880
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海新区 邮编:222000 联系人: 孙部长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座719室 邮编:222000 联系人:李彩云 电话:0518-85867801 传真:0518-85867801
附件: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满分100分),具体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果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同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依法确定。 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使用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50%、55%、60%、65%、70%,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93%,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6年05月19日至2016年05月23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2016年05月19日至2016年05月23日 | |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体育中心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孙健 | 联 系 人: | 李彩云 | | 电 话: | 18936689028 | 电 话: | 0518-85867801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867801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 | | | | | | | | | | | | | | | | | | | 花果山旅游服务中心片区环境整治工程及东河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花果山旅游服务中心片区环境整治工程及东河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市凌州路段(学林路-科苑路)河道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起港城大道,南至大圣湖水库溢洪通道,西至宁连高速,东至郁林路;花果山片区西部,东临宁连高速公路,西至新港城大道,北端以宋跳立交桥为界,南接淮海工学院 | | 2.工程规模:景观绿化面积约465.66公顷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1510149901-BD-002 | 连云港市凌州路段(学林路-科苑路)河道景观绿化工程 | 凌州路段(东起学林路西至科苑路)河道护坡、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60 日历天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 花果山旅游服务中心片区环境整治工程及东河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连发改行服发【2015】36号、连发改投[2009]484号文。该工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凌州路段(学林路-科苑路)河道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凌州路段(东起学林路西至科苑路) 3、招标内容:凌州路段(东起学林路西至科苑路)河道护坡、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4、项目规模:/ 5、结构类型:/ 6、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 8月13 日(按照开工时间顺延) 工期: 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8、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本工程投标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具体要求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为准。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查询为准。 (2)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 110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市政专业)1人、质量员(市政专业)1人、安全员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所有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并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 (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的补充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编制、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技术复核等工作。 (7)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文投标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获取相应分值,从国泰系统直接从信用平台抓取,不需要到市建设局打印原件。第一次在连云港投标的企业除外。 入库流程: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 注:如投标人第一次在连云港市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连云港市建设局建筑市场建管处开具的关于确定本单位信用分的函原件(加盖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原件备查。
四、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 (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的上传,并在开标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同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本工程不需要投标备用专用光盘,没有专用光盘发放,但所有投标人应自行刻录,以能刻录成功为准,投标人自行刻录的内容应是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缀名.nJSTF),开标时作为备用文件形式递交。 投标人可以选择自行刻录,或不刻录、不提供备用介质内容,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刻录,原则上应遵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介质形式,以刻录成功为准,内容应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明确的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为母本且文件后缀名一致,刻录成功后务必检查光盘里面的文件是否能正常打开以及文件内容是否正确完整。如投标人胡乱使用废弃、有问题的介质(如光盘)甚至拿空白介质(如光盘)充数,同样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投标人开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后中标人需提供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投标文件壹份(计价软件版)。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开标时,工作人员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非加密)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不成功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7、电子标书制作: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148252693或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使用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黄贵松15896100880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 3、招标文件费用为:300.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为止,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公告。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301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66号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301室。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昌北路66号地税局二楼CA证书(翔晟)窗口。 密码锁激活: 1、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 http://www.lygztb.gov.cn 2、市区民营项目及县区所有项目(广联达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lygztb.com.cn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招投标中心 周工 85868197 江苏CA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025-96010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杭云飞 13585204543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李仕龙 连云港黄桂松 18662456928 15896100880
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海新区 邮编:222000 联系人: 孙部长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海晟新寓A座719室 邮编:222000 联系人:李彩云 电话:0518-85867801 传真:0518-85867801
附件: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满分100分),具体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果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得分相同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依法确定。 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使用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50%、55%、60%、65%、70%,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93%,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6年05月19日至2016年05月23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2016年05月19日至2016年05月23日 | |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连云港市体育中心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孙健 | 联 系 人: | 李彩云 | | 电 话: | 18936689028 | 电 话: | 0518-85867801 | | 传 真: | | 传 真: | 0518-85867801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