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江洋农场2015年贫困农场扶贫项目-翠梨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招标编号:闽昇【2016】招011号 |
开标时间:2016-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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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市江洋农场 |
所属地区: |
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闽昇【2016】招011号 福建省宇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鼎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金豪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江洋农场2015年贫困农场扶贫项目-翠梨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江洋农场,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江洋农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江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1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翠梨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给水、蓄水池、道路工程及配套服务设施等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0386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2016年 5 月 19 日至2016年 5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江洋农场 ; 地址:福州市江洋农场 ; 联系电话: 13950434360 ;联系人: 高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190068 ;传真: 0591-83190072 ;联系人: 林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