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振东大道(日照路至会盟路段)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2016-004282-1103-426j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为莒县振东大道(日照路至会盟路段)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①项目概况:对莒县振东大道(日照路至会盟路段)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施工。 ②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③项目工期:6个月。 ④建设地点:一标段自日照路至银杏大道;二标段自银杏大道至会盟路。 ⑤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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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①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⑤监理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⑥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上所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彩色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集中受理室。地址:莒县振兴东路,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①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③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①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②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日照招标信息网、日照建设信息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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