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民中心(一期)工程室外给排水管材采购(第一标段给水管材采购)五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
2016-004257-0401-101s | ||||||||||||||||||||||||
277000 | ||||||||||||||||||||||||
1. 招标条件 | ||||||||||||||||||||||||
枣庄市市民中心项目已由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枣发改行审【201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枣庄矿业集团中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枣庄市市民中心(一期)工程室外给水管材采购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诚请有意愿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枣庄市市民中心(一期)工程位于枣庄市新城金沙江路以南、长江路以北、黄山路和庐山路之间。本次招标为球墨承插铸铁给水管(含管件及胶圈)采购,招标内容为室外给水管材的供货、运输、装卸、检测检验、技术指导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①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须为具有本次招标采购产品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③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④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只能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⑤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还须具有省级(含)以上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
4.投标报名 | ||||||||||||||||||||||||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5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受理区报名,联系电话0632-8252191。 公休日期间在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枣庄国际大厦五楼东区)报名,联系电话0632-8667006,联系人:李阳。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投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⑤投标人省级(含)以上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⑤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⑥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省级(含)以上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的资格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枣庄市新城民生路市财政局北)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枣庄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