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福中福商业城消防给水改造工程(小型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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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5-1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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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XX2016051702

工 程 名 称:西乡街道福中福商业城消防给水改造工程(小型工程)

公 告 时 间:2016年5月18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6年5月24日 18:0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抽签法

招 标 内 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给水改造工程。

招标部分估价:191.222922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5月15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6年7月14日

工 程 地 点: 宝安区西乡街道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会文件:--元人民币/本

质疑截止时间:2016-05-19 18:00

答疑截止时间:2016-05-20 18:00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8、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9、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以下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 09:00时 至 截标时间:2016年5月24日 18:0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宝安分中心

招标人负责人:魏剑彬

招 标 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黄鸣

联 系 电 话:27944844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锦绣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李勋 29952816 18211567993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www.szjsjy.com.cn )”或“深圳建设信息网( www.szjs.gov.cn )”。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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