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 ||
采购人 | 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行政区域 | 桂林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5月18日 17: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5月18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25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0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 ||
预算金额 | ¥3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艳梅、黄钏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2887388、2887399 | ||
采购人 | 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采购人地址 | 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102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俸凌晓 152773352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艳梅、黄钏钏 0773-2887388、2887399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5A03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艳梅、黄钏钏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102号
联系方式:俸凌晓 152773352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艳梅、黄钏钏 0773-2887388、288739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5A0325 代理编号:YLGLG20151031-A
三、采购货物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便携式小流量颗粒物采样器 | 2 | 套 | 用于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使用 |
2 | 一体式自动换膜颗粒物采样器 | 1 | 台 | |
3 | 标准流量计 | 1 | 套 |
B分标: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在线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 | 1 | 套 | 用于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使用 |
2 | 有机碳元素碳分析仪 | 1 | 台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A分标为71万元;B分标为26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16年5月1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5月25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18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①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及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否则,还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②邮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并于发售时间内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电话0773-2887311),否则,邮购不成立。供应商因邮寄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联系电话0773-2887311)。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A分标柒仟元整;B分标贰万陆仟元整(人民币, 各分标均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自然人除外),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自然人除外)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8日上午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6月8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委派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的应携带相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电子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xyunlong.cn(广西云龙招标网)。
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102号;
联系人及电话: 俸凌晓;联系电话:15277335225。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项目联系人:蒋艳梅、黄钏钏;联系电话: 0773-2887388、2887399;传真:0773-2889218。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62142。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 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