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16-05-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2016年龙游县湖镇镇张家埠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自筹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龙游县湖镇镇张家埠村,招标内容为:排污管道、检查井、化粪池、终端厌氧池湿地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期110日历天,预算价321781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龙游县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预选入围企业,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评标
本工程不实行电子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或龙游县信用联社营业部);帐号:201000013409698。地址: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20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3日16:00携带龙游县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预选入围企业工作手册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4室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接受),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5月25日15时00分整,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5室(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本项目适用: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03号)。
10.联系方式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毛先生 0570-7266270
招 标 人:龙游县湖镇镇张家埠村村民委员会 尹增友 689999
招标代理: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13967019798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