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长春至双辽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260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8%、银行贷款72% ;集双高速公路通化至梅河口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通化至东丰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1152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8.3%、银行贷款61.7%;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抚松至松江河段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字【2007】30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5%、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现对管理、养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一、招标项目: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集双高速公路通化至梅河口段、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抚松至松江河段管理、养护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9个合同包:
合同包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单台控制价上限(万元) |
06 | 洒水车 | 载质量8t,罐体容积≥12000L,扬程≥80m,流量≥60m3/h,前冲(喷)后洒,带侧喷,罐体后带工作平台,平台上安装绿化洒水炮且可全方位旋转,泵可自吸自排。 | 2 | 26 |
09 | 绿化综合养护车 | 可以修剪高速公路的灌木、草坪,独有机械避障功能,机臂可旋转,可双向作业。底盘车总质量≥5500 Kg,最高车速≥100Km/h。 | 1 | 25 |
10 | 进口大型割草、割灌机 | 适于公路两侧绿化养护,底盘为进口拖拉机,额定功率≥80kw,重量≥4000kg。割草机头安装在带有标准连接机构的液压拖拉机悬臂上,打草作业宽度1m,割草直径≥1.5cm,刀头旋转角度≥240度,臂旋转角度≥130度。割灌机头作业宽度1.3m,割灌直径≥100mm。 | 1 | 72 |
12 | 汽油发电机组 | 额定输出功率5kw | 3 | 0.8 |
柴油发电机组 | 功率30KW | 3 | 2 | |
手提式电焊机 | 手提式,输出电流调节范围20-315A | 6 | 0.5 | |
台式电焊机 | 台式,输出电流调节范围150-630A | 3 | 1 | |
钻床 | 液压式,最大钻孔直径50mm,主轴中心线至立柱母线距离350-1600mm | 3 | 9 | |
输送带 | 长度10m(含电机、皮带、轮架等全套设备) | 6 | 2 | |
14 | 轮式挖掘装载机 | 具有装载挖掘一体功能,装载装置:斗容量≥1m3,最大卸载高度≥2.5m,卸载距离≥0.9m。挖掘装置:斗容量≥0.3m3,最大挖掘深度≥4.4m。行驶速度≥30km/h,额定功率≥65kw | 1 | 30 |
19 | 高空作业车 | 作业平台最大载质量200kg,最大作业高度≥16m,最大举升高度14m,转台360度连续回转,三节折叠臂,配备过载安全保护装置 | 1 | 35 |
21 | 重型清障救援车 | 托吊分离,吊台可回转,可拖大巴车及前悬较低的其他车辆。选用国内知名底盘,驱动形式:8×4底盘车,轴距:1800mm+4600mm+1350mm,排放符合欧Ⅳ,额定功率≥276KW,最大托牵质量≥55000Kg,最大托举质量≥18000Kg,托臂有效长度≥3000mm,托臂伸缩行程≥1800mm,最大起吊质量≥20000Kg,最大起吊高度≥10000mm,吊臂伸缩行程≥3000mm,托臂折叠角度≥90度,吊台回转角度360度连续回转,卷扬机额定拉力≥10000×2 Kg,配备支腿数量4个。关键液压件为进口件,操作室应有暖风。 | 3 | 85 |
22 | 小型清障救援车 | 背托两用,选用国内知名汽车底盘,驱动形式:4×2,轴距:4475mm,功率≥129KW,排放符合欧Ⅳ,额定托牵质量≥10t,托举臂最大托举质量≥2.5t,托臂有效长度≥1.6m,托臂伸缩行程≥1.2m,平板机构最大承载能力≥4t,平板长≥6200mm,平板宽≥2200mm,卷扬机最大拉力≥4t,配备后支腿2个,关键液压件为进口件,操作室应有暖风和空调。 | 2 | 27 |
23 | 30吨吊车 | 最大额定总起重量≥30t,吊臂断面为六边型或U型,基本臂长≥10.5m,全伸主臂臂长≥40m,全伸(主臂+副臂)臂长≥55m,基本臂最大起升高度≥10m,全伸主臂最大起升高度≥45m,(全伸主臂+副臂)最大起升高度≥50m,主臂最大仰角≥75度,主臂最小仰角≤0度,回转速度0-2r/min,最小转弯直径(m)≤12,爬坡度40%度,配备前支腿,操作室应有暖风。 | 1 | 120 |
其中,12合同包为营松项目、集双项目原招标内容,营松项目每种设备数量为本合同包设备数量的三分之一;21合同包为长双项目、集双项目原招标内容,长双项目设备数量为2台、集双项目设备数量为1台;14合同包为营松项目原招标内容;其他合同包均为长双项目原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认证证书,或具有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授权代理应注明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项目名称),并允许不同代理或经销商采用同一品牌进行投标。
除12合同包外的其他各合同包近三年内(指2013年5月1日后,以合同日期为准,下同)最低销售业绩要求为本次招标各合同包招标设备的台数,投标产品为成熟产品,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使用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包含设备的数量、售后评价)。
四、投标人可申请多个合同包的投标,且允许在多个合同包中标。
各合同包中标人负责办理车辆、设备(如需要)的落籍,落籍单位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发票名头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按规定应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车辆或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牌照,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配合。上述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六、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招标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见前表),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则视为该投标价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作废标处理。
七、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5月18日~5月2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的8时30分~11:30时、13时~16时,持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满足资质要求的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包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八、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6月7日9:00时,在2016年6月7日8:30-9:00时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2077号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和光路16号
邮政编码: 130033 邮政编码: 130021
联 系 人:曲肖龙 联 系 人: 车万里李洪涛孙静梁新通
电话: 0431-89567943 电话: 0431-85368866
传真: 0431-89567944 传真: 0431-85368866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