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靖宇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60411-JL02-J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靖宇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吉发改审批【2016】82号文件批准.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靖宇县靖宇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宇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位置:污水管网位于靖宇县县内,排水泵站位于物流园区东北、302省道南侧。
2.3规模:污水管网总长度21.431公里,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2016年6月15日-2017年12月30日。
2.5招标范围:靖宇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段监理.
2.6服务承诺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8 日至2016年5月24日(法定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9A室)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6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靖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1万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靖宇县靖宇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靖宇县
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18643971132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人:王志娟
电 话: 0431—8583242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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