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6170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园区”一期建设工程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5]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县海峡电台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园区”一期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1908.46平方米,主要为总仓容5.0万吨的粮食平房仓;具体包括:综合业务管理用房(业务技术楼、粮油检测中心、倒班房)、1#~6#平房仓、1#、2#仓间罩棚、机械器材库、药品库、一站式服务中心、消防水池、门卫等,其中1#-3#平房仓每栋建筑面积为2072.3平方米,跨度24米;4#-6#平房仓每栋建筑面积为1779.74平方米,跨度24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粮食园区”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电梯等及相对应的措施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111808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粮油仓库工程验收规程(LS/T8008-2010)》等国家及福建省制定的粮食工程建设行业规范、规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大陆企业)
3.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①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还应满足以下要求:a.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b.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②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还应满足以下要求:a.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b.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台湾营造企业)
3.1.1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备案手册核准的业务承揽范围应包含房屋建筑;
3.1.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应从其《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中选择。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具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平房仓单体建筑面积应不低于1700平方米且跨度不低于24米的粮食仓库工程施工项目。
备注:粮食仓库、平房仓的定义详见《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2001]58号文。
3.5.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500元,招标图纸电子版光盘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以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www.ptzb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竹屿口,邮编:350400
电子邮件:987640257@qq.com
电话:0591-24426367,传真:0591-24425266
联系人:李先生、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8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zh87500203@163.com
电话:0591-38113863、87560893,传真:0591-87500203
联系人: 郑凯峰、李茂涛
投标人可将投标保证金打入以下任意一个账户中: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16170326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帐 号:4312 6281 0318
②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16170326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支行
开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库支付中心
帐 号:35001617207052505307-000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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