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16-05-1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长兴县煤山镇访贤北部园区雨污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煤山镇访贤北部园区雨污水工程 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煤山镇,计划于201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招标组织机构为湖州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为长兴县煤山镇访贤北部园区的雨污水工程等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 7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4年 4月 1 日起至2016 年4 月30 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 2016年5 月 17日起至 2016年5月 26 日 17 时_00_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确认时缴纳。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
3、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当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16年 4 月 26 日17时_00_分前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现场确认并拍照留档,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2、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六.温馨提示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不再使用原长兴县招标投标网虚拟保证金收退系统,原虚拟账户可用余额不得为本工程提供投标担保;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煤山镇人民政府招标组织机构:湖州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煤山镇地址:长兴县县前中街59号金江大厦5楼
邮编:313113邮编:313100
联 系 人:沈工联 系 人:丁工
电话:0572-6070273 电话:0572-6032898
传真:传真:0572-6032898
2016年5月17日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