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店前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库区项目(一期)
招标编号:晟联明招[2016]020号 |
开标时间:2016-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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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业主名称: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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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晟联明招[2016]02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店前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库区项目(一期) 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将发改投[2016]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98万元。村内道路硬化工程:路面宽4m,厚20cm,长1400m及涵洞一座,投资约63万元;安装路灯亮化工程:路灯60盏,投资约25万元;立面改造工程:约820㎡,投资约1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店前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库区项目(一期)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8648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福建省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件由中标人在公示期内提供)。 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6年05月17日至2016年05月2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 15时00分至17时00分,前往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购买。 4.3.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提前3天预订。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06月01日上午0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晟联明招[2016]020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06 月01日 0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新路村,邮编: 353300 ; 电话:13507551402传真:/; 联系人: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晟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22栋101室 ,邮编:365000; 电话:13799171334、13559898900,传真:0598-5188479; 联系人:小高、小杜。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帐号:3500 1647 8070 5250 8651 交易中心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县医院正对面社保二层电话: 0598-2267169 |